1、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答: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针对个人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公司员工取得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过节福利以及发放的各种实物福利,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单位发放工资时为什么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答: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职工取得工资、奖金等各类收入应缴纳得个税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税务管理机关有权处罚发放单位并加收滞纳金。
3、员工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税款是如何计算的?
答: 员工收入按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当月取得的所有收入总额(含发放的实物)扣除3500元免征额和工资单中代扣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以及发放的独生子女费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缴税收入)。个人所得税税率由3%到45%共七级,其中:应纳税所得额1500元以内的部分税率为3%,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举例:比如某员工**年**月应发工资奖金合计8000元,其中代扣养老保险和公积金共计2000元,发放的工资中含独生子女费5元。该职工当月应纳税所得额=8000(收入)-2000(代扣保险公积金)-5(独生子女费)-3500(扣除费用)=2495元,应缴税款=1500×3%+995×10%=144.5元。
4、为什么每月发放工资时代扣了个税,到年终还补扣税?
答:出现补扣税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是代扣个税时,只是发放工资时扣了税,而发放的部分奖金或者其他补贴(如煤、电、气补贴或实物福利)没有扣税。
二是利用国家政策为职工节税,平时只是暂扣税。为避免月度间收入波动较大造成多缴税(比如,某月收入5000元可能不用交税,而次月由于集中发放某种奖金收入达到15000元缴纳税金又比较多,如果2个月平均计算则可少缴税),税法规定煤矿公司职工可以采取按年度总收入平均到12个月再计算个税。如果平时发放工资奖金时都据实扣税,则到全年通算时有可能出现多缴税,而平时税款已上缴税务局,无法退税。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为职工节税,公司在平时月度扣税时暂按低税率扣税,因此出现年底通算补扣税款的情况。
5、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公司向员工发放的年终加薪、年薪和绩效工资等一次性奖励。员工取得一次性奖金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的收入计算缴纳个税,按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金额确定税率。该政策可降低一次性奖金的个税,但一年只能使用一次。煤矿公司员工享受年度总收入平均到12个月计算个税的政策后,不再享受一次性奖金政策。
6、什么情况下需要个人自行申报纳税?
答:全年收入超过12万元和在两个以上单位领取收入的职工,即使平时财务部门代扣了个税,在次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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