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济宁市金桥煤矿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建设单位:济宁市金桥煤矿
总投资:1500万元
拟建项目概况:对现有工程生产系统及辅助生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内容包括主井提升系统、通风系统、装载站自动装载、井下集中皮带集控系统等进行了智能化、自动化升级改造,改造完成后,金桥煤矿矿井生产能力由81万迟/补增加至110万迟/补。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向济宁市金桥煤矿索要《济宁市金桥煤矿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济宁市金桥煤矿
联系人:张良;联系电话:13853762568;电子邮箱:41554607@
亦可在网站下载电子版(链接:https://pan./s/1SR6fZVM1nMeWIph4AqQFGw
提取码:苍锄83)。
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单位:济宁市金桥煤矿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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