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矿井的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近期,鹿洼煤矿结合实际情况组建成立兼职救护队伍。
鹿洼煤矿兼职矿山救护队,设专职队长及仪器装备管理人员,直属矿长领导,业务上接受本矿技术负责人和兖矿矿山救护队的指导。救护队员为18人,分为两个小队,每队9人,其中设立救护队队长一名,小队长和副队长各两名。救护队员是从生产、通风、机电、运输、安全等部门中选拔出来的业务骨干,主要负责矿井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矿还对兼职救护队的管理领导、队员的思想作风、救护队器材料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制定了兼职救护队员岗位职责细责。
(鹿洼煤矿 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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