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总工会、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对于表彰山东省第十五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鲁会〔2011〕95号),济宁能源发展集团荣获“山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多年来,集团公司始终牢记“为社会做贡献、为公司求发展、为员工谋福利”的公司使命,牢固树立“讲诚信、铸品牌、谋共赢”的经营理念,在搞好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同时,高度重视职业道德建设,将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有力促进了集团改革、发展与稳定。本次荣获“山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既是对过去几年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弘扬集体主义,增强诚信意识营造了浓厚氛围。
(陆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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