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减少提升运输故障,确保提升运输安全,保障生产顺利进行,近日,太平煤矿结合矿井实际,制定了加强矿井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该矿要求运转工区加强对矿井主副井提升系统的检查监督管理,确保主副井提升系统日检质量及主副井绞车安全运行。大型物料升井或者运送“四超”(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严格遵照实施,同时要有一名副区长现场指挥。大块矸石、杂物严禁上皮带(溜子)。煤仓出现堵仓时,放煤工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机台值班调度员加大对提升运输环节协调力度,及时统计主井提升量,准确掌握提升运输系统运行状况。需升井、入井的材料用车,装车后必须在明显位置标注使用单位和装车时间(无标注,运输工区严禁运送),升入井后24小时内必须将空车返回到运输可调配车辆的车场。此外,对提升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工作,也制定了相应的检修计划和措施,明确检修任务和范围。同时,矿里还加强对绞车司机、输送机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电机车司机等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太平煤矿 王国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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