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运河煤矿在省煤炭工业局组织的 “全省煤矿矿长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在全省近二百个参评单位中脱颖而出,进入33个优秀等次单位,成为集团公司唯一一座达到此项评定最高级别的矿井,获得上级领导好评。
为确保这项全省首次开展的考核项目的顺利实施,运河煤矿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安全部门牵头对此项工作按照“1、2、3”即“落实‘一项’责任,强化‘两项’制度,狠抓‘叁项’工作”的方式开展具体考核奖惩。
落实“一项”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明确矿井“一把手”及全矿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岗位性质及矿井实际,建立起一套分工合理、系统协作、考核严格的“层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体系”。
强化“两项”制度,矿井制定下发了《对于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实施意见》、《对于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从矿规章制度的层面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一票否决”项目及安全目标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管理等12项具体的考核奖惩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狠抓“叁项”工作,通过“实施安全诚信建设,提升安全责任意识”,“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升安全程度”,“坚持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双基水平”这叁项工作,确保了各项考核工作在达标的基础上,提升一个新的层次。
(高维东单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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