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紧急避险系统规划设计、建设时限、监督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对223处生产矿井的系统建设逐矿进行研究部署,年底前每处矿井至少建成一个采区的紧急避险系统。
同时,组织专家对123处受水害威胁矿井逐矿进行了水情水害排查分析,对汛期1034项重点工程加强了调度和监督检查,目前全省223处生产矿井全部完成了应急演练;对上半年审查确认的58项础级隐患实行限期治理;对市县属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煤矿等进行全面检查。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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