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对外称,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加强绿色发展和节能减排的有关工作部署,自本月起,山东省青岛港、烟台港、日照港的煤炭集港全部改为铁路或水路运输。
根据要求,青岛港、烟台港、日照港禁止煤炭汽运进港,责令仍然接收使用汽车运输集港煤炭的港口公司暂停煤炭装船作业,限期整改。加强对相关港口公司的指导,本月起,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推进落实不力、实施效果差、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公司进行整改。
(摘自《中国能源报》)
受理本司相关的咨询、意见、建议、投诉等事宜,请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以便于沟通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