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通知,拟废止51件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包括《对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等涉煤相关文件:
1.国家能源局对于印发亚临界煤电机组改造、延寿与退役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332号 2015年9月6日】
2.国家能源局对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国能电力〔2016〕42号 2016年3月17日】
3.国家能源局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国能煤炭〔2014〕571号 2014年12月26日】
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于加强煤矿供电安全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07〕15号 2007年4月28日】
5.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对于加强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287号 2016年5月9日】
6.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对于强化输煤及制粉系统和防腐工作安全措施落实 有效防范人身事故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7〕219号 2017年4月3日】
51件拟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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