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自《安全生产法》修订实施以来,新的发展阶段、新的发展理念、新的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作为基层员工,懂法、学法、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同时更需要以钢的意志,铁的纪律去捍卫安全不可逾越的“红线”。着名演员吴京在《流浪地球》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让安全这颗光芒万丈的太阳,照亮我们的人生。
近期,多地区相继发生火灾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也有上升势头。还记得上海静安区的那场火灾事故吗?事故因作业人员烧焊动火产生的焊渣不慎点燃墙体保温材料造成小面积着火,因管理措施不严,扑救方法不当,最后酿成了数以百计的重大伤亡,多少亲人阴阳两隔,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哀鸿遍野,不绝于耳。
“千丈之堤,溃于蚁穴,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重大事故都是在一点一滴放任自流中引发质变。智者,教训面前察己之短,愚者,面对血的教训仍不以为然。松是害、严是爱,抓安全、讲安全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庭的关爱,只因为安全是最美丽、最动人、最实在的幸福。
日常作业中,有我们熟知的“四不伤害”“四不放过”。但又有多少人能以这样的安全准则严格要求自己?高处作业,怕麻烦图省事,不系安全带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电气操作,心存侥幸心理,不按规程停电、验电、挂设接地线导致触电伤亡事故;受限空间作业,置安全措施于不顾,进入受限空间不测定有害气体浓度造成气体中毒、窒息亡人惨剧……安全措施不落实,管理措施流于形式,血与泪的交织正在向我们下着最后的通牒,安全关乎生命,而生命没有彩排!
着名的“破窗理论”时刻提醒我们要及时修理好“第一块被打碎的玻璃”,安全管理更需要钢的意志,铁的纪律去捍卫制度的权威、责任的落实。任何管理上的疏忽都有可能成为纵容“破窗者”的帮凶。只有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以钢的意志抓安全,违章必究,执法必严,全力确保各项制度得以落实;以铁的纪律做到行动有效,执行有力,去约束、规范不安全行为,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人人争做“玻璃”的守护者,生产安全的这扇窗户才能更加明亮结实。
■梁山港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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