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花园煤矿联系委托山东公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顺利进行了本年度的矿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山东煤矿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煤矿公司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价”。我矿经多方了解,认真选择,确定了委托山东公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该项工作。
为认真做好本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矿职防办积极与委托单位进行协商交流,精心布置各项检测的具体地点和时间,在矿通防、机电、运转、皮带、采掘工区和机修厂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相关岗位的粉尘、气体、噪音以及温度等职业病危害项目进行检测,所有检测均达到了标准要求,顺利完成了本次检测与评价工作。
(花园煤矿 江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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